发布时间:2015-08-31
【河南商报评论员:温江桦】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28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。这份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的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了诸多争议,例如不仅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设定了单日限额,而且开户难度也将有所增加,用户开设支付账户至少需要提供3种身份证明。
征求意见稿刚发布时,网络上的怒气就炸开了。央行出面解释,比如对单日限额,只限第三方支付账户,不限银行账户,原因是银行账户更安全。这里面的逻辑有点舍本逐末。对比来看,银行账户确实安全一些。但是,央行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,就应该努力监管非银行支付机构,堵住安全漏洞,让其像银行一样规范运营,而不是上来就盯着用户手里的钱。
限额第三方网络支付,超额部分留给银行网银;第三方支付账户免费跨行转账的时代可能面临终结等,很容易让人揣测:央行在保护银行系统,打压互联网金融。对老百姓来说,他们当然希望看到第三方网络支付是安全的,谁也不愿意在安全保障系数低下的环境里交易。网络舆论之所以有强烈反弹,是人们觉得自己的自由选择权利被限制了。再加上,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暗战,已经让老百姓高度警惕,唯恐监管方打着“安全”的旗号,名正言顺地死守传统金融的做法。
当然了,在此并不是恶意揣测央行的用意。央行的治理态度是,尽可能规避第三方网络支付所蕴含的风险,促进互联网金融建立良好的发展秩序。但是,安全与便捷并不是两者不可兼得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,不能以破坏第三方网络支付的简单、快捷为代价。如今,意见征集已经结束,既然是开门立法,民意就应该在立法过程中占有相当重的分量。那么,监管方就应该吸取民意,放第三方网络支付一条“生路”,并且在创新和风险把控之间拿捏好分寸。